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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乔惠波: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文化意蕴
2023-11-28 08:4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完成这一历史重任,需要深入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化精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其中所蕴含的丰富的生态文化智慧,至今仍给予我们深刻的警示和启迪。要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有效地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当代传承和深入发展,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生态文明领域的深刻体现。


“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生态整体观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首先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生态整体观。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以类和之,天人一也。”生态整体观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倡导整体宇宙观和有机思维,这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观基本一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认为要从整体上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割裂两者关系,“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不要试图征服老天爷。”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生态环境治理之道。当前,在具体的生态治理实践当中,要遵循“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跳出生态治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怪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只有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才能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以时禁发、取之有度”的生态保护观


古代先贤们在论述“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础上,对于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形成了“以时禁发、取之有度”的生态保护观。《管子》一书中蕴含了丰富的“以时禁发”的生态保护思想,认为人应当合理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荀子·王制》提出:“田野什一, 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俭以养德”的道德观念,是古人在生活方式上践行“取之有度”生态理念的体现。正是在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护观的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严格推行禁牧休牧、禁伐限伐、禁渔休渔、休耕轮作。当前,深入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刻认识到两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自觉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治愈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要充分尊重和顺应自然,给大自然休养生息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依靠自然的力量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生态保护修复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以最小化的人工干预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尊重生命、仁爱万物”的生态伦理观


古代思想家在对自然万物观察思索的基础上,提出了“尊重生命、仁爱万物”的生态伦理观。生态伦理观的核心思想是“仁”。古人认为“仁”即是天地生生不已的生机。孔子认为“仁”来源于人与人之间共通的情感基础,讲求“仁者爱人”。宋代理学家将“仁”的范围由“仁民”扩大到“鸟兽昆虫”,充分体现了“仁爱”思想的广泛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科学阐明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自然是生命之母,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等等。因此,应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现代社会人们大肆捕猎,导致多种野生动物濒危,动物多样性减少,人类应该尊重生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当前,面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要尊重生态系统自身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顺天应时、建章立制”的生态制度观


在古代社会,古人不仅具有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而且认识到制度对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形成了“顺天应时、建章立制”的生态制度观。商周时期即设有专职管理环境保护的机构,形成了虞衡制度。西周颁布的《伐崇令》、秦汉的《田律》中均包含有环保法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定修订了环境保护法等多部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当前,要强化法治保障,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才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作者为天津理工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本文为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YYB22-1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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